关于“合适混响时间”的不同理解

合适混响时间,以前称为最佳混响时间。它是指在与该房间容积大小相对应的这一“最佳混响时间”下,能为该房间营造一个良好的听声环境,能使听声者获得比较好的声音品质效果。
那么“最佳混响时间”的概念用在什么场合可能就存在不同理解,因而由此引发两种不同的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关于“合适混响时间”的不同理解


在 2009 年《电声技术国际研讨会》会上,北京邮电大学教授管善群先生应邀作了“用跨学科思维改善扬声器听感的关键之管见”的特别报告[10]。报告指出:建筑物存在两种(建筑)声学规范。一种是那些主要用于自然声源发声的场合:应该将声源所激发的可贵的环境前期反射声和混响声充分利用并进行优化,如音乐厅等场合,于是就有了“最佳混响时间”的规范以及反射声方向/延时的优化。另外一种是那些主要靠扬声器产生声音的场合如电影院、视听室以及有扩声的会议室等房间,则应将扬声器这个声源所激发的环境“二次反射声”(包括扬声器产生的前期反射声和混响声)尽量减弱,以减轻扬声器的“二次反射声”干扰它自己辐射给听众的直达声声波,从而避免由此产生的声像破坏和清晰度下降因此,以扬声器为主要声源的房间没有“最佳混响时间”的概念,这些场合应该采用强吸声声学处理规范。
这里就提出一个问题,声音重放系统(也包括厅堂扩声系统)扬声器辐射出的声音与自然声声源有着哪些不同之处。自然声声源是未作任何“修饰”的声源;声音重放系统(含扩声系统)扬声器辐射出的声音是经过加工修饰过的声源。在扩声系统里(经由调声台)增加了声音品质修饰和音响效果加工处理环节,在影视作品里声音录制的后期处理中需要经过对白编辑、音乐编辑、环境编辑、效果编辑若干环节的技术处理。要想原汁原味地重现这些经过修饰的声音,就需要降低声环境对扬声器辐射直达声的干扰。此时,增加房间常数是最好的选择。
关于声音重放系统所用小尺度房间的混响时间如何选取,可以参照国内相关标准或者国际关于视听室、影院等房间混响时间推荐值。